您的位置:
首页 > 头部栏目 > 资料下载

资料下载

关于填写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5-01-03 来源:本站原创 浏览:717

关于填写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的

 

各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:

为了做好2014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统计工作,现将填写继续教育登记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     学分考核与年终考核挂钩,请认真组织填写。各科室在外进修人员、产假、病休人员、下乡支农人员由科室负责通知到本人、不填者以不合格处理计入科室年终考核。

2.     合格标准中、高级专业技术人员,每年所获得的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,其中Ⅰ类不低于10学分,Ⅱ类不低于15学分,Ⅰ类、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。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(包括Ⅰ类、Ⅱ类学分)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,每年不少于15学分(不分Ⅰ、Ⅱ类)

3.截至时间2015年1月15前,以科室为单位统一交至科教科。

4.楣栏请填全,如年度、单位、姓名、职称填全

5、外出学术活动获得学分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;执业考试、职称考试、自学考试凭成绩单拿学分;发表的论文凭复印件登记学分(提供论文封面+目录+正文)。在核心期刊第一至第三作者获得的学分依次为8、7、6分;SCI期刊第1至第3作者获得学分分别为10、9、8分;非核心期刊为5、4、3分。

6 进修、第四轮公需课、师资培训班、职称英语计算机、成人教育毕业证书等只需提供复印件

7.医院组织的讲座、病理讨论会、读片会、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、手术示范、操作示范等医院自管项目,每年所得学分不超过10学分。承担教学、译文、出版著作、有考核的自学、科研立项、卫生支农、进修都可获取学分。

8、在职夜大、函授、研究生课程班等成教学习的需写明学校、专业,提供本年度课程表或成绩单;当年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。

 

科教科

2015年1月2日

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登记表A4